vnsc威尼斯城官网7908(中国)有限公司实验室及相关仪器设备均为实验教学和科研之所需,为确保实验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资源共享、提高实验室与仪器设备使用率,特制定本借用管理制度。
1.在不影响实验教学与科研的情况下,经各实验室或仪器设备负责人同意,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可在学院内互相借用。
2.借用实验室空间用于员工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时,需指导老师书面申请并经主管副经理同意。借用期间,指导老师对实验室的安全、环保及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负全部责任。
3.小型仪器设备(5万元以下仪器设备),借用时需办理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见附件1);借用人为本院员工(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必须有其导师或指导老师签字的借条。
4.公司型仪器设备(中型:5-20万元;大型20万元及以上)借用需经主管副经理或实验管理中心主任同意。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程序为借用方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填写设备借用单,并办理相关借用手续(见附件2)。
5.中小型仪器设备借出其归属实验室(以房间号界定)期限为一个月,可办理续借手续;大型仪器设备借出其归属实验室期限为一个星期,只可续借一次。借用方用后应及时归还并销账。逾期不还,实验管理中心予以追回,并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该仪器设备总价千分之一的租金,用作实验管理中心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经费。
6.仪器设备在借出和归还时,负责人和借用人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借用期内发生仪器设备损坏,则要求借用方修复好后才能验收归还。不能修复的或丢失的,要求逐级上报,待查明原因后,按《公司仪器设备损失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所有员工办理毕业手续时,需实验中心开具证明,证明其没有在借仪器设备,且之前借用的仪器设备无纠纷,方可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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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