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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批“拔尖创新计划”选拔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我司“双一流”建设步伐,提升我司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我司人才培养质量,拟选拔一批优秀本科生实施“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公司“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孙志强

副组长:廖胜明 周 天

成 员:彭春丽 蒋绍坚 刘志强 李海龙 陈 卓 刘 刚

王洪才 张建智 夏丹妮 何 芳 邓婷婷

秘 书:邓婷婷

二、选拔对象及名额分配

1、本次选拔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本院和其他“双一流”高校相关专业的四年级(2016级)本科生;第二类为本院三年级(2017级)本科生。

2、本次选拔第一类名额为1人(其他“双一流”高校推免生入选拔尖创新人才不受名额限制),第二类名额为2人。

三、“拔尖创新计划”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品行表现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 8% 者(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均按 60 分计算),通过英语六级(≧ 425 分)或雅思成绩达到 6.5 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4、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免试推荐至vnsc威尼斯城官网7908(中国)有限公司直博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有望成长为学科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

四、导师团队

1、由院士、千人、长江、杰青、国家级教学名师、万人计划、聘期内“四青人才”等领衔成立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可由具有副高及以上的研究生导师组成,数量为2-4人。

2、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的指导教师团队,成员须具有当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团队成员由3-5人组成,并指定一名团队负责人。

3、每个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拔尖创新计划”员工每年不超过 1 人。

4、每个指导教师团队的成立,先由获得“拔尖创新计划”支持的员工选择一位博士生导师,然后由该博士生导师负责牵头成立指导教师团队, 并报领导工作小组审核。

5、指导教师团队应承担以下工作:

(1)参与选拔“拔尖创新计划”人选。

(2)参与“拔尖创新计划”人员年度考核。

(3)本科生阶段,在满足其本科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由导师团队与学院共同制定员工的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允许员工选修硕士生、博士生课程,所修学分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分。员工应进入导师团队科研实验室,培养员工独立从事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4)博士生阶段,指导员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按照“本 —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提升创新能力、领导力及国际胜任力培养,协助员工到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1-2年。

五、培养方式

1、“拔尖创新计划”实行本博“本+5”的培养模式。“本”是指本科生阶段的学习,本科生阶段和博士生阶段课程体系联通,在导师团队的指导下完成本科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的学习和学分要求,准予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

士学位。“5”是指博士生阶段的培养,进一步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教学,尽早进入科学研究环节,与国外一流大学或顶尖科研 院所联合培养,在国外学习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完成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学分要求,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

2、“拔尖创新计划”实行分流淘汰。每学年由二级培养单位工作组对入选员工一年来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考核。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制订评估考核细则,指标体系应注重过程考核和个性化发展,学习与科研情况进行指标量化打分形式考核,综合情况以工作组面试为主要形式考核,对不适合继续培养的视情况进行分流淘汰。

本科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转出“拔尖创新 计划”学习:

(1)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2)入学以来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未进入前10%者。

(3)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4)大四第一学期未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者。

(5)自愿退出计划。

博士生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转出“拔尖创新计划”学习:

(1)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学位课程不及格或博士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4)二级培养单位工作组经综合面试考核后,认为不适合继续在“拔尖创新计划”学习者。

(5)自愿退出计划。

六、时间安排及选拔流程

1、报名时间:9月3日-9月15日;

2、学院审核:9月16日

3、选拔流程:

(1)本校员工选拔工作一般从大学本科二年级下学期结束后开始选拔,其他“双一流”高校员工选拔及本校补充选拔结合推免直博计划招生工作开展。

(2)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在员工自愿报名并提交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根据选拔条件择优筛选,确定入选“拔尖创新计划”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5 天。

(3)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公司“本- 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拔尖创新计划”名单。

(4)入选“拔尖创新计划”者与学校签订《“拔尖创新计划”本- 博贯通培养承诺书》(附件1)。

七、资助政策

在本科生阶段,享受“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从入选计划起,按 20000元/年标准发放至博士入学。在博士生阶段前 2 年,除按博士生奖助标准享受博士生奖助学金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外,增加“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按30000元/ 年标准发放;在博士生阶段后3年,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董事长拔尖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拔尖创新计划”入选者在博士生阶段,优先获得公司出国(境)留学资助,最长可资助2年;优先获得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资助;优先获得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

因未选择公司直博计划或者自愿退出的员工,需退还学校资助的“拔尖创新计划”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及投诉受理

联 系 人:邓婷婷

联系电话:0731-88830282

附件1:公司“拔尖创新计划”本- 博贯通培养承诺书

附件2: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