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将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免生不设定校内、校外指标,以及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类型。推荐工作于9月25日前结束(由本科生院负责);接收录取工作于10月20日前结束(由报考学校负责)。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最新通知文件、《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公司教字〔2019〕8号,附件1)、《关于修改<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2022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长:孙志强
副组长:廖胜明、彭春丽、陈卓
组员:蒋绍坚、刘志强、李海龙、刘刚、周天、李贺松、刘益才、李玉强、张建智、汤为、朱芳芳
秘书:何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业务办,具体负责推荐组织工作。
二、名额分配
推免生指标数分为专业面上指标(包含退役复学员工、参与社会工作,学科竞赛和艺术体育比赛获奖等特色发展因素的指标增量)和其他指标(包含“双一流”建设支持指标、“教育部指定基础、应用、交叉等学科专业及有关特色发展因素倾斜支持指标”、研究生支教团指标和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指标。推荐阶段只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名单。
我司专业面上指标共48名。分配如下:
专业面上指标分配表
专业 |
指标数 |
备注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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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 |
28 |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9 |
|
总计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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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推免生的成绩根据在校学习期间文化课(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名,补考和重修合格的课程成绩按60分计算。推免生必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前3年(五年制为前4年)所有教学环节并成绩合格(除以下第2点中(1)所述情况外),有不及格课程者不得推荐(全校性选修课已达到6个学分且及格的,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2、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有关成绩问题的说明如下:
(1)受疫情影响,2020-2021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推迟,有该学期课程缓考或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在推荐时暂不影响其推免资格。
(2)成绩审核以9月10日教务管理系统中公布的加权平均分和专业排名为准。依据《公司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公司教字[2017]41号)中成绩评定规则,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计算加权平均分,并进行专业排序,不及格课程按原始成绩中的最高分计入排名。
(3)对于存在第(1)点情况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员工,如果在推荐工作结束前补考成绩不及格,则推免资格无效;如果在推荐工作结束后补考成绩不及格,则取消其推免资格。
3、将截止9月10日24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员工名单”里的成绩、专业排序等信息填入《公司2022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公司2022届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作为保研依据。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修改<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员工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突出考查员工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员工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综合评价员工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员工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类情况均不再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4、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和综合能力的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组长:彭春丽;副组长:陈卓;组员:饶政华、杨培志、杨莺、宋彦坡、黄庆、张建智、朱芳芳、何芳),对申请推免资格的员工进行审核鉴定(论文需要查重),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员工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员工不得推荐。员工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员工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严格执行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科竞赛获奖奖项由本科生院审核公示;“挑战杯”获奖奖项、高水平艺术团学业训练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校团委审核认定并公示;社会工作类和退役复学员工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员工工作部认定公示;高水平运动队(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射击、乒乓球等)学业训练成绩和专项评价成绩加分由体育教研部认定公示;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由校团委审核公示。以上部门在公示同时报本科生院审核,然后由本科生院将相关成绩认定反馈给各二级单位。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修改《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申请推免员工的学业成绩专业排名进行审核。
6、对《公司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所列学科竞赛获奖加分项目中有些项目规定“每年推荐最多四人加分”,如果符合加分奖项的人数超过文件规定人数,由专业赛事所在学院制定相应遴选实施细则并组织遴选。
四、时间安排
1、9月13日前,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上报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9月15日,公司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员工自愿报名及相关材料基础上,根据推荐条件受理申请,择优遴选,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张榜公示10天。
3、9月15日,公司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名单,在本单位张榜公示的同时,上报本科生院。
五、材料审核
在《公司2022届推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中,思想品德考核由公司党委负责审核,文化课成绩由学院教务办负责审核,推荐意见由学院教学经理负责审核。
六、其他事项
1、支教团推免生可按规定保留一年入学资格。
2、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
(2)受刑事、行政、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员工,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由录取单位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员工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员工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获得推荐资格的员工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本人想要报考的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规定,或者通过研究生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了解有关事项。我司研究生招生信息咨询电话为0731-88876806。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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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2日